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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一审完胜Shein版权战始末:关于胜诉、赔偿与产业带选择权的一切

更新时间 2026-09-16来源 锦缎正文 6814字阅读约 22分钟1 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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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周,我把一份77页、361个自然段的英国法院判决书通读了两遍。

这份编号[2026]EWHC 2165 (Ch)的判决,是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Bacon大法官于 2026年8月13日签发的,处理的是中国出海电商行业过去三年最引人注目的一场诉讼:Shein(希音)诉Temu(特木)版权侵权案。

舆论场上,它常被压缩成一句话:“Temu 赢了”。但当我逐段读完判决书,把时间、数字、证言和法律推理一层层剥开之后,我意识到这个压缩过滤了几乎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其中包括:一个中国服装产业带供应商的真实处境,一家中国公司如何在世界顶级商事法院发起一场"不对称战争"的全部细节,以及这份判决对中国供应链未来话语权问题的某种回答。

这篇文章想把这些东西一点点找回来。它分三部分:事实(这场战争怎么打起来的)、胜负(Temu怎么赢的、为什么赢得有分量)、生态(它对中国产业带意味着什么)。

01 事实:一条睡裙引发的三年战争

1、8036个链接

故事得从2023年6月6日说起。

那天,Shein向Temu发出一封起诉前的律师函。函件的核心主张是:Shein拥有“SHEIN 网站上出现的所有模特及产品照片”的版权,而Temu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内容,构成大规模版权侵权。随函附上一份清单——8036个Temu网页链接——并要求三个工作日内全部删除。

要理解这封信的分量,需要先看清楚交战双方的身份。

Shein的起点是一家中国公司:约2012年创立,2014年前后进入英国市场,靠着“小单快反”的柔性供应链模式,把中国服装产业带的生产能力变成了全球快时尚领域最锋利的一台机器。它的供应商体系集中在广州番禺一带——判决书里频繁出现的“广州希音”(Guangzhou Shein),正是这个体系的法律实体之一。

Temu则是另一种物种。它2022年9月才在美国上线,2023年4月进入英国,背靠的是拼多多式的平台逻辑:平台自己不卖货,由第三方商家入驻销售,平台提供流量、物流托管和运营支持。用判决书里双方都认可的事实说:在 Shein网站上,商品是Shein自己的(或其供应商体系的);在Temu平台上,商品属于数十万个独立商家。

一个卖自营,一个做平台;一个靠供应链效率,一个靠渠道革命。两家公司的战场重叠得越快,摩擦来得就越猛。2023年,正是Temu在全球市场全面提速的一年。

2、法院的皱眉

2023年8月7日,Shein正式起诉。9月28日,法院颁发了第一份临时禁令。

这份禁令的细节值得放大看——因为法院从一开始就没有全盘接受Shein 的叙事

Shein 原本申请的是:只要 Shein一发通知,Temu必须在24小时内删除;且通知权利可以覆盖“Shein或其关联公司”的全部版权内容。法院改了四处:删除期限放宽到两个工作日每天最多发一份通知、每份最多列100张图片;通知范围仅限于本案已起诉的作品;并且给了商家异议程序——对有争议的图片,Temu可以先提异议、暂缓删除。

读到这里我在页边画了条线:法院其实在用规则本身告诉投诉方,“我们支持真版权,但我们警惕大棒”。

真正的转折发生在2023年11月。Temu发现,依禁令被通知下架的照片中,超过一半是供应商和机构拍摄的作品——而它们根本不在Shein的起诉范围内。这直接导致 2024年2月5日的第二次听证。那次听证上,法院做了两件事:认定9月禁令仅限于已起诉作品;同时允许Shein修改诉状、纳入供应商作品,并为此颁发第二份禁令——但这第二份禁令带了一个此后改变整个案件走向的条件:

通知下架时,Shein必须同时提供作品的作者、首位版权人,以及从首位版权人到 Roadget(Shein 母公司)的完整权利链条。

同年6月10日,法院进一步解释:“原告对权利链条存在与否的单纯断言”并不足够。

这个条件的杀伤力在此后“显形”。判决书记载,在那之后,Shein再没有依第二份禁令通知过任何新的作品下架。

3、从2559到5

战争的后半程,是一场漫长的收缩。

Shein最终主张侵权的商品链接定格在2559个:员工拍摄的照片2285个,供应商照片263个,机构照片11个。为了审理可行,法院下令抽样——先抽100个披露样本,再从中确定20个审理样本。然后,样本开始一个一个地消失:2025年10月放弃4个供应商作品,10月底再放弃1个;2026年3月放弃另外6个供应商作品和全部3个机构作品;4月17日,庭前审查当天上午,再放弃1个。

到 2026年5月开庭时,20个样本只剩5个:4张员工拍摄的产品图,和一条“草莓睡裙”。

庭审打了七天(5月11日至15日、20日至21 日),出动了双方合计15名事实证人、2名中国法专家、2 名翻译专家。2026年8月13日上午10点半,判决远程公布。

结果:Shein的全部侵权主张被驳回;Temu的反诉在责任层面全面胜诉——Shein须为其错误下架的链接承担赔偿,具体金额留待后续审理确定。

一个从8036个链接开始的战争,最后连5张照片都没能拿下,还要倒过来付账单。为什么?这就是下一章要回答的问题。

02 胜负:Temu 如何赢下这场"不对称战争"

1、原告必须全对

先讲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结构性事实:版权诉讼是一个“原告必须全对”的游戏。

原告要赢,须同时跨越三道墙:证明权属、证明侵权行为、击穿对方抗辩;被告只需要推倒其中任何一环。本案里,Shein在三道墙前逐一止步。

权属之墙。判决书查明的事实颇为尴尬:发起投诉与诉讼时,Shein 对相当一部分照片的权利归属并没有厘清。它在诉讼中承认,发函时“并不知道自己在事实上是否拥有版权”;其法务人员的书面证言表示,逐一追溯权利链条“商业上不切实际且无法运作”。而 8036个被投诉链接中,只有287个附了图片比对截图;一个极端案例是,用一张自家产品图投诉了477个Temu链接,其中除一个外图片完全不同。

侵权之墙。三条进攻路线,被法院逐一关闭:用户浏览网页产生的临时缓存,属于版权法明文豁免的行为,用户看图选品“相当于在网上浏览实体商店的橱窗”;“向公众传播”的成立,须以平台“在完全知悉后果的情况下故意介入”为前提——而Temu合同明确禁止侵权、设有投诉通道、通常数日内处理完毕;“间接侵权”则因Temu在两日删除期限内根本来不及形成对具体侵权的知悉而不成立。至于唯一坚持到庭审的供应商作品样本,法院查明照片的使用已获权利方许可,该主张就此终结。

抗辩之墙。法院认定Temu满足英国《电子商务条例》第19条的托管抗辩:照片由商家以标准工具上传,平台只设定技术规格、不介入内容,属于“纯技术性、自动性和被动性”的中介服务。这是即便前两道墙失守也关得上的最后一道门。

三道墙,三种失败方式:权属经不起时间检验,侵权经不起事实检验,责任经不起规则检验。

2、一条睡裙的证词

判决书里最像文学的部分,属于那条草莓睡裙。我把它完整梳理了一遍,因为它几乎是整个案件的隐喻。

睡裙的供应商是汕头一家贸易公司——汕头是中国知名的家居服产业带,这家公司给Shein做ODM代工。判决书披露的账本是这类合作的真实底色:为一款新款,供应商通常要备货约1000件,而平台首单只下约200件;周销量若达不到40–50件,产品会在上线约一个月内下架

这条睡裙生产了900件,在Shein卖掉约200件,2023年6月23日上架,很快下架。剩下的几百件,供应商放到了亲属经营的 Temu 店铺清库存——用同一组照片,9月7日重新上架。判决书甚至记录了空间上的细节:这两门家族生意在广州荔湾的世贸服装商场里一个28号铺、一个33号铺,紧挨着,一间当仓库,一间当办公室。

也就是说,这场被包装成“平台盗图”的战争,其唯一的供应商样本,实际上是供应商在清理上一个平台没卖掉的库存

当然,必须同时记录的是法院对证人的评价。睡裙供应商林先生前后提交了三份证言:第一份说不认识隔壁铺的亲戚;第二份说是“朋友但非亲属”;第三份才承认是堂表兄弟。法官在判决书中直言其就此事“作出了不真实的证言”——但恰恰是这段被戳破的证言,让法院查明了真相:照片的许可一直在这个家族手里,从未限定只能给某一家平台使用。

3、法务的战争

复盘全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Temu在这场战争里展现的法务能力:它不是运气,而是一种可以拆解的方法论。判决书里至少留下了四条线索。

第一条,用程序规则反制规模压制。面对8036个链接的投诉,Temu没有简单照单全删。判决书记载,其信任与安全团队的员工以每天六七个小时、每条链接约四分钟的节奏逐项打开比对,两个月处理了3000 多条——法院最终认定这个速度“显然合理”,并驳回了“应立即增聘人手”的指责。核实本身就是防御。

第二条,把争议转化为规则。2023年11月发现越界通知后,Temu没有停留在个案抗辩,而是推动法院在2024年2月确立了“通知必须出示完整权利链条”的标准。这条规则一旦确立,约束的不只是本案,而是所有后续的大规模投诉。

第三条,选择成本最低的战场。判决书记载,法院在2024年2月的听证中曾建议:对命令含义有争议,应提交简短书面意见请法院澄清。Temu 采纳了这条路径,以书面请求获得法院指示,被评价为“合理且相称”的争议解决方式——相比对抗性申请,省下了真金白银和数月时间。

第四条,专家体系的完整配置。本案出动了双方的中国法专家(就中国《民法典》合同解释规则交锋)和翻译专家——双方甚至为两个中文词的译法打了数轮笔仗:“充分权利”还是“全部权利”、“可以约定”还是“应当约定”。判决书自己都感叹,翻译证据的体量"与其对本案的重要性相比,失之失衡"。但正是这种把每个字都当作阵地来守的打法,让Temu在每个细节战场上都没有失分。

对中国出海企业来说,这可能是本案最直接的启示:世界顶级法院不讲气势,讲的是每一环节的证据、程序和专家配置。这种能力买不来,只能建。

4、兑付

中篇的最后一节,留给这份判决对行业影响最深的机制:赔偿

在英国申请临时禁令,申请人必须签署“损害赔偿交叉承诺”——承诺若禁令发错了,愿赔偿对方损失。我的理解是:禁令是一张签了名的期权,错开就必须兑付。

法院支持赔偿的推理四步走:禁令是下架的有效原因;“只删照片不删链接”的抗辩失败——时尚产品离开照片根本没法卖,删照片必然导致删链接,“你发禁令时不可能不知道”,连“上传空白占位图”的建议都被一句顶回;因果链未断——Temu的下架决定“不仅合理,而且实际上不可避免”;减损主张失败——两个工作日内要求商家重拍照片,“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赔偿范围覆盖三类:依9月禁令下架的全部审理样本作品(22 条链接)、被认定超出禁令范围却仍被通知下架的全部供应商及机构作品、以及2024年5月被下架的5条链接。

但这里有一个区分必须精确——法院驳回了“滥用程序”的指控,却支持了全额框架的赔偿。前者要求证明投诉方明知无权(证明门槛极高,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只够证明 Shein“担心可能无法确权”);后者只需要证明禁令发错了、损失发生了、因果连着。翻译成商家语言:你不需要证明对方是坏人,只需要证明自己受了错伤。这个区分让“错误投诉要付代价”从道德期待变成了可执行的机制。

03 生态:产业带的选择权

1、28号铺与33号铺

现在,让我们回到那个商场:广州荔湾,世贸服装商场,28号铺和33号铺。

这个场景之所以值得凝视,是因为它就是中国服装产业带的物理切片:一间铺面做仓库,一间做办公室;前面承接一个平台的订单,后面清理另一个平台的库存;一家人守着两三个铺面、四五家公司,服务着从广州到汕头的整条供应链。

把镜头拉远。汕头这家供应商背后,是中国数以千计的服装产业带:广州、虎门、泉州、苏州、杭州……数以百万计的工厂和商家,构成了全球快时尚的真实底座。跨境电商年进出口规模已经站上万亿元台阶,其中相当大的比例,就是这些产业带商家的货。

这套体系的效率从哪里来?判决书无意中给出了一份答案。同一个款式,同一个工厂,同一组照片,既可以在A平台首发,也可以在B平台清库存;摄影师的资源、面料工艺、版型数据在产业带内高速流转;库存随行就市,流向一切能变现的渠道。中国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被某一家公司锁定,而是开放与流动本身。

2、共同繁荣的经济学

沿着这个判断,可以推出“共同繁荣”的三段论。

第一,产业带的效率来自开放流动。一套样衣服务多个渠道,一批库存寻找多个出口,一个工厂服务多家订单。任何把产业带“圈进围墙”的安排,本质都是给中国供应链最核心的优势加锁。

第二,排他性安排把风险单点化。判决书自己就提供了例证:如果供应商被要求只在单一渠道销售,那么平台选品失误、流量波动、下架决定造成的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独自消化——那700件滞销的草莓睡裙就是缩影。多渠道经营不是商家的贪心,而是产业带的风险对冲机制。所谓“二选一”,选掉的从来不是某一家平台,而是供应商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三,渠道之间的良性竞争,最终反哺产业带。当平台必须靠服务、费率和效率来争取商家,而非靠排他条款锁定商家,竞争压力会转化为更好的营商环境——本案判决恰恰示范了这种竞争的司法底色:规则面前,证据说话,错误担责。

3、“二选一”的话题

写到“二选一”,有必要把视野拓宽一些。

“二选一”不是新话题。在中国国内,平台强制“二选一”早已被监管明确定性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写入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也有过标志性案件的巨额罚单。用排他条款锁定商家、排除竞争,无论发生在国内还是海外,其逻辑都是一样的:短期锁定交易,长期损害生态。

在本案中,Temu 的立场是公开且明确的:反对“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主张服装产业带属于整个产业生态,不应该是、也从不是某一家企业或某一个平台的“私产”。而判决书记载,Temu 在反诉中指控对方采取了“蓄意的、多管齐下的策略”以削弱其在超快时尚市场的竞争能力——相关竞争法争议已移送英国竞争上诉审裁处,排期 2027年3月审理。是非曲直,自有法庭裁决,本文不作预判。

但有一个判断不需要等任何法庭给出,因为它已经写在供应链的常识里,也写在这份判决书的字缝里:当一家供应商必须靠隐瞒亲属关系来保住一个平台的订单时,说明这个体系给商家的安全感已经薄到了什么程度;当一批库存只能靠“打游击”的方式寻找第二个出口时,说明产业带的选择权已经成了一个需要司法来澄清的问题。

这份判决的珍贵之处在于,它用一个普通法系法院的中立裁决确认了:产业带商家多渠道经营的权利,经得起严格的司法检验。版权投诉拦不住合法的库存流转,禁令的“保险单”让错误下架有了价格,平台的托管抗辩为生态留出了空间。

4、给三类人群的参考

给商家:把权利链条当资产管理(拍摄记录、委托合同、版权归属协议、付款凭证);签平台协议前细读知识产权条款——本案中供应商签的ODM协议约定图片“一切权利”归平台方,法院认定有效,你签的是订单,让渡的可能是渠道选择权;清库存前确认权利归属,拿不准就重拍一组。

给平台:本案示范了“规则清晰 + 投诉通道 + 不主动介入内容”的合规架构在顶级法院的可辩护性。这套架构的价值不在免责,而在为生态里的商家提供了稳定的经营预期。

给政策制定者:这份判决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参照系——即便在普通法系、即便面对最强势的投诉方,“错误的规模化知识产权投诉必须付出对价”依然是可以被严格执行的。这与中国近年来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政策方向完全同频。产业带的共同繁荣,需要司法、监管与平台规则的合力护航。

04 结语

读完这份判决书,我深以为然的是:这场持续数年之久的知识产权纷争,本质是一次对“中国供应链如何运行”的检验——开放是它的天性,选择是它的权利,而这份判决确认:这些常识经得起严苛的司法审视。

8036个链接的气势,败给了5张照片的事实;一张禁令的锋利,最终折算成了一张必须兑付的期票;而一条900件只卖出200件的草莓睡裙,替千千万万产业带商家作证:多渠道经营是他们的天性,也是他们的权利。

官司还没有完全终局——这是一审判决,存在上诉空间;赔偿金额有待后续审理;竞争法争议 2027 年另有裁决。规则的演进仍在途中。

但方向已经写下了。对中国供应链来说,最好的纪念不是庆祝一场胜利,而是从此学会用证据说话、用合同护身、用规则博弈。判决书会被遗忘,判决书背后的常识不会:证据胜于声量,对价约束权力,开放优于围墙。

28号铺和33 号铺的灯,明天还会亮。

参考资料

  • RoadgetBusiness Pte. Ltd & Anr v Whaleco UK Limited [2026] EWHC 2165 (Ch),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Bacon 大法官,2026 年 8 月 13 日

  • 文中案件事实、数字、证言与法律认定均出自上述判决书;产业带背景为公开常识性描述

  • 本文为一般性分析与解读,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竞争法相关争议尚未审结,本文不对其结果作预判

文章标签出海政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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